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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峰中心小学校园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6       阅读次数:2632

项目概况

象峰中心小学校园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ZBXJ-2022027

项目名称:象峰中心小学校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标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合同包预算(元)

保证金(元)

 

 

1

 

 

象峰中心小学校园建设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批

300000

3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货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报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5)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7日 至 2022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报价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潜在报价人所要购买询价通知书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潜在报价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询价通知书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询价通知书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小王 0591-87803505转818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陈东英、林少明 0591-87803505转816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小洪 0591-87803505转807

电子信箱:  2785972036@qq.com  

购买询价通知书及询价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账  号:   69459168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峰中心小学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28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13950289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陈东英、林少明 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英、林少明

电 话:  0591-87803505